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學學籍管理制度
作者:教務處 來源:徐州市三十三中 發布時間:2016年3月26日
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學學籍管理制度
學籍管理是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最基本的常規管理,對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有十分重要的作用,所以,在貫徹執行中必須保證它的嚴肅性。為進一步提高學校學籍的管理水平,規范學生學籍的信息化管理,特制定學校學籍管理制度如下。
一、健全學籍管理
學生學籍各種表冊,入學后應及時辦理齊備,學生檔案分為電子檔案和紙質檔案。紙質檔案裝訂成冊,擺放整齊,設立專柜,專人、專機統一管理。
二、學生檔案填寫
學生入學后,學校應及時辦理學生注冊手續,及時建立學籍,按省教教育廳《關于學籍管理的暫行辦法》規定編寫學籍號,規范填寫,蓋全公章,學生檔案中每學期期末評語必須由班主任打印上交電子稿,填寫各學期成績,操行等第齊全,蓋好班主任名章,寫好時間,按編號排序。
三、轉學辦理
1.轉學手續的辦理必須嚴格按省教育廳下發的《暫行辦法》規定辦理,
不得簡化或違規操作。
2.轉入按入學年度各變動時間的先后裝訂成冊,并做好統計登記。
轉入程序:經學校研究后同意接收后,我校出具同意接收證明,對方學校出具同意轉出證明,兩單齊全,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蓋章后,對方學校保存同意接收證明,我方保存同意轉出證明及學籍原件。
3.轉出按入學年度各變動時間的先后裝訂成冊,并做好統計登記。
轉出程序:對方學校出具同意接收證明,我校出具同意轉出證明,兩單齊全,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蓋章后,我校保留學籍復印件和接收學校證明。
4.九年級學生轉學實行嚴控。
四、休學復學辦理
1.學生休學:家長須持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診斷和住院結算清單(發票在1500元以上),家長向學校提出書面休學申請 ,經班主任、醫務室、教
學處主任、分管校長同意簽字后,方可辦理。
2.學生復學:休學一年期滿,學生復學,要開具健康證明,家長提前一個月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,由教學處、分管校長簽字同意后,按學生原班
級序號編排進班就讀。如休學期限滿,身體仍不適合上學,經學校核實同意后可以再次辦理休學申請手續。九年級學生下學期不辦理休學手續。
五、借讀辦理
借讀系指學生到非戶籍所在地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。凡戶口不在本市,而需借讀的學生,經我校同意后,持我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接收證明,報戶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登記、備案。我校建立借讀檔案。
六、畢業辦理
初中學生學習期滿發給九年義務教育證書;經畢業考試合格的發給畢業證書。凡沒有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,沒有學籍的學生,不發任何證書。
七、加強控輟工作
規范學籍管理,嚴格控制學生流失。每學期初對學生人數和變動情況做好及時的統計和整理,隨時掌握學校總人數和學生的變動情況,并及時與班主任溝通,掌握流失和可能流失學生的情況,做好動員返校和防流工作,力爭控輟無流生。
備注:根據上級精神,為了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權,任何人不得隨意查閱學生檔案。如需查詢,帶上當地派出所或法院證明,才能查閱。查閱完畢后,將所帶證明留下存檔。若校領導查閱,要簽字留存根。
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學
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