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學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機制
徐州市第三十三中學學生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機制
一、建立心理危機預防三級工作網絡
一級為班級心理委員
二級為年級處或學校心理輔導中心
三級為校長室,遇到重大心理危機,應及時發現,及時上報,及時進行危機干預。
二、學生心理健康篩查制度。
通過對學生進行心理測量,建立心理檔案,有助于教師了解學生心理狀況,辨析易產生心理問題的潛在人群,抓住有利時機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危機預防與干預。
三、早期預警制度。
培訓一批學生骨干,及時發現學生中出現的問題,報告班主任老師及心理輔導中心,由專職心理教師進行專業的心理輔導,如需介入心理治療,由心理教師負責進行轉介。
四、學生心理健康匯報工作制度。
五、建立由心理委員、班主任、心理教師、學校領導組成的異常情況報告和處理應急預案。
六、遇到重大緊急情況,由領導直接參與,協調各方力量,及時有效預防與干預心理危機。
七、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制度。在全面建立心理檔案的基礎上,對發現的學生心理問題采取重點輔導、專人管理與及時醫治相結合的教育方法,建立從班主任到心理教師到醫院的心理問題醫治快捷通道,對學生心理危機進行有效評估與及時干預。